| 商业改革发展处职责>>
1、贯彻国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省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标准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订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推进工贸结合、农贸结合、内外贸结合;拟订优化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并组织实施,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
3、拟订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内贸代理、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商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管理、规范和指导无固定地点销售,推进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现代化。
4、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管理工作,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5、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管理和规范批发、零售、餐饮业、再生资源回收、住宿业和居民服务业等行业。
6、组织实施国家财政性资金用于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
7、监督、管理、指导以四川省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外在川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
8、参与协调推进现代物流基地、物流园区、物流重大项目建设,提出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建议。
9、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