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行政审批改革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厅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统一受理和办理省政府公布且须进入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商务部门审批、核准、变更、审核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制作并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批准文件、批准证书、许可证书、资格证书、资质证书、确认证书等有关行政许可法律文书。
3、负责向社会公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听证的有关事项或我厅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并牵头组织听证。
4、负责接受省政府公布且须进入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商务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咨询。
5、负责清理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研究并提出我厅取消、调整、下放商务行政审批事项和转变管理方式的意见和建议。
6、负责承接商务部下放的与我厅职能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就需厅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行政审批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7、负责牵头做好与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有关的统计和动态分析工作,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8、指导全省商务行政审批工作,推进商务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9、协助做好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10、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