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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合作处

 对外经济合作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对外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参与起草促进我省对外经济合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策措施;拟订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实施“走出去”战略。
2、依法管理和监督我省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管理国家对外援助由我省实施的有关业务;协调处理对外经济合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审批与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相关的团组出访。
3、指导和管理境外非贸易企业、境外资源开发、境外加工贸易和研发。
4、负责管理省内企业对外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指导对外投资合作促进工作。
5、负责从事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企业申报、变更经营权的组织、初审及资格年审工作。
6、指导和管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带动成套设备出口;建立重点产业、企业联系制度;指导重大对外经济合作项目的实施。
7、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拟订大型对外承包工程的投标许可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并维护经营秩序。
8、拟订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9、负责对外投资综合绩效评价、年检工作;监测、分析、统计对外经济合作运行情况,定期报送综合分析报告和动态情况。
10、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的认定和监督检查。
11、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对外经济合作处联系方式

姓 名 职 务 房间号 联系电话
陆 平 处长 507 83220775
曾 林 副处长 704 83220647
徐 琨 副处长 705 83222036
孙 谦 副调研员 702 83230432
黄小玲 主任科员 701 83220623
刘宇翼 主任科员 705 83222036
程君佳 主任科员 702 8323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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