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与期限

  2000年以来,我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软环境。省政府各部门共清理出行政审批项目2470项,经省政府决定,先后分八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60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84项,不作为审批项目130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269项(其中,由国家设立的1194项)。一批涉及外商和外来投资者生产经营、生活保障的行政审批项目得到了清理。
  目前保留的涉及外商及外来投资者的行政审批项目主要有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土地使用、外汇管理、海关备案等。
  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行政机关一般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天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需延长时间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天,并要将理由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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